2015年6月5日 星期五

中華民國參加國際識字年紀念2015年第十二屆亞洲兒童繪畫日記比賽簡章

中華民國參加國際識字年紀念2015年第十二屆亞洲兒童繪畫日記比賽簡章

一、主旨:透過兒童的生活圖畫日記,呈現兒童生活的一切,讓亞洲的朋友彼此認識與了解,增進國際友誼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文化部。
三、主辦單位: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   三菱廣報委員會   日本聯合國文教組織聯盟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華民國造型藝術教育學會    亞洲聯合國文教組織協會聯盟
四、徵集對象: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(六歲至十二歲之學童)。
五、參加作品:
(1)類別:圖畫日記。
(2)組別:國小低年級、中年級、高年級組。
(3)規格:A4尺寸..29.7公分,寬21公分,直式,三分之二圖畫,三分之一日記(請參閱第二頁)。
  畫紙規格:請以直式表現
(4)參加數量:每人畫五張(並分別標明1. 2. 3. 4. 5.號順序,每張背面均應貼上標籤)。
(5)內容:兒童的繪畫日記  我的生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*包括家庭、家族、吃的生活、健康、旅行、娛樂、運動、音樂、學校、工作、美術、學習生活、遊戲、祭典、歷史、街道、鄉村……。
六、送件:(1)日期:民國10471日至1031日止。
      (2)地點:桃園市同德國民小學(33045  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六街175第十二屆亞洲兒童繪畫日記比賽 工作小組 收
         (3)方式:每人五張作品裝成一袋送件(每人一袋裝入 如需退件請每一件附回郵及信封)。
七、評選辦法:由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推薦評審委員(包括畫家、兒童美術家、兒童文學家)。
八、獎勵:(1)特優獎:共選出八名,送日本參加決選,其中選出大會獎一名,除獲頒紀念獎章、獎狀外,並將與監護人一人獲邀赴日本參加頒獎儀式。大會優秀獎二名,獲頒大會獎狀及紀念品。大會入選獎五名,獲頒獎狀及紀念品。
(2)優選獎:按參加數錄取百分之五(獲國內獎狀及紀念品)。
(3)佳作獎:按參加數錄取百分之十(獲國內獎狀)。
九、注意事項:
(1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每一位參加學生務必畫五張作品,始可參加比賽。作品必需手繪圖畫及手寫文章,不可用電腦打字或圖片輸出
(2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請按規定填妥標籤貼於每張作品背面。
(3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品得特優獎、優選獎、佳作獎均不退件。
(4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未錄取作品如需退件,請自付回郵信封,並填妥收件姓名、地址,以便退件。
十 、 本簡章可由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下載(網址:http://www.kaearoc.org.tw/html/)。





中華民國參加國際識字年紀念第十二屆亞洲兒童繪畫日記比賽   畫紙格式(請以直式表現)
 




文字方塊: 29.7cm2/3圖畫

1/3日記
45行用手寫字
21cm
 



姓名
性別

 

出生年月日

地址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鄉市        ()           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鎮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
國籍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電話:
校名
國民小學
年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級
校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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